AI聊法律2023.10.8---台灣博弈管理法案

 

Q:台灣博弈管理法案
A:

台灣博弈管理法案是指台灣政府針對博弈產業所制定的法律規範。目前台灣博弈管理法案主要分為兩部,分別是《離島地區博弈事業管理法》和《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》。

離島地區博弈事業管理法

《離島地區博弈事業管理法》於2009年6月22日修正通過,並於2009年8月1日施行。該法規定,在台灣離島地區(包括金門、馬祖、澎湖)得設置觀光賭場,以促進離島經濟發展。

《離島地區博弈事業管理法》主要內容包括:

博弈事業的設置方式:博弈事業採取特許方式,由政府遴選合格業者經營。
博弈事業的經營範圍:博弈事業得經營桌面型賭博、機台型賭博、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的賭博。
博弈事業的經營限制:博弈事業不得經營網路賭博、以及對未滿21歲者開放賭博。
博弈事業的稅制:博弈事業應繳納博弈特別稅,稅率為賭博總額的3%,其中2%作為地方政府稅收,1%作為中央政府稅收。

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

《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》於2016年6月27日由行政院提出,目前仍在立法院審議中。該條例草案規定,在台灣本島地區得設置觀光賭場,以促進觀光產業發展。

《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》主要內容與《離島地區博弈事業管理法》相似,但在博弈事業的設置方式、經營範圍、經營限制、以及稅制等方面有所不同。

博弈管理法案的爭議

台灣博弈管理法案一直是社會爭議的焦點。支持者認為,博弈產業可以為政府帶來稅收,並促進經濟發展。反對者則認為,博弈產業會導致賭博成癮、犯罪率上升等社會問題。

未來發展

目前,《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》仍在立法院審議中,尚未通過。如果該條例草案通過,將意味著台灣本島地區將開放觀光賭場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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