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I聊法律2023.10.20---台北市地底產權歸屬


Q:台北市地底產權歸屬
A:
根據中華民國《民法》第763條,土地所有權及地上權,其範圍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延伸至地面上下無限深度。因此,台北市地底產權歸屬原則上由土地所有人所有。

不過,在實際上,台北市地底產權歸屬情況較為複雜。以下列舉幾種常見的情況:

政府所有:台北市政府為台北市的土地所有人,因此台北市地底部分也屬於政府所有。例如,台北市政府所管轄的地下道、捷運站等設施,其地底產權均屬於政府所有。
私人所有:台北市部分土地為私人所有,因此其地底部分也屬於私人所有。例如,台北市某些公寓大樓的地下室,其地底產權屬於該公寓大樓所有。
共有:台北市部分土地為共有,因此其地底部分也屬於共有。例如,台北市某條道路的地下管線,其地底產權屬於該條道路的所有共有人。
此外,台北市政府也曾於2022年9月29日發布《台北市地下空間管理自治條例》,明定台北市地下空間的所有權、使用權、收益權等權利。該自治條例規定,台北市地下空間的所有權仍屬於土地所有人,但政府有權對地下空間進行管理及使用。

因此,要判斷台北市地底產權歸屬,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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